厦门市第三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市第三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共招聘27个岗位,65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现役军人以及非2013年毕业的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份,报名表见附件二,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能证明符合拟报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报名点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四、招聘方法
(一)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采用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作为面试人选的依据。
1、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参加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问答式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考官人数7名,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中按得分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其研究生学历及第一学历必须均为西医院校(中医骨伤专业除外),且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招聘程序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进行两周的临床试用,试用结束后,由所在科室考核后送医务部备案,最后提交院领导研究决定录用。第二阶段:录用后还需进行三个月的临床试用考核,考核通过后,医院按规定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五、体检与录用
(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厦门市第三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根据考试、资料审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第三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局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由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外合同管理。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收入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向厦门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
(五)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被聘人员必须在厦门市第三医院履行10年以上的服务工作期。
(二)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3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4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3届毕业生。
(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厦门市第三医院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
(八)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网上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下午4点整截止。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
(三)咨询电话:0592-7197789.
(四)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基本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一份(见附件二)、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辅助材料:①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②本地生源证明材料——中学毕业证和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同安区证明,参照对象一提供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同安区证明;参照对象二提供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同安区证明、与父母或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特指2013届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
附件一:2013年厦门市第三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二:报名表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局
附件一:2013年厦门市第三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最高年龄 |
性别 |
户籍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 |
其他条件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麻醉科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
普教本科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耳鼻喉科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临床医学或耳鼻喉学 |
普教本科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影像技术员 |
6 |
35 |
不限 |
不限 |
影像医学技术 |
普教大专 |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心电图技术员 |
3 |
35 |
不限 |
不限 |
影像医学技术或临床医学 |
普教大专 |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心电图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影像医学或临床医学 |
普教大专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CT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影像医学或临床医学 |
普教本科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超声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影像医学或临床医学 |
普教本科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放射科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影像医学或临床医学 |
普教本科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康复医学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中医骨伤 |
普教本科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不含独立院校;3、厦门生源毕业生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护理 |
10 |
35 |
不限 |
不限 |
护理学、护理 |
普教本科 |
1、省内生源学历可放宽至普教大专;2、不含中医及中西医护理专业;3、不含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助产 |
4 |
35 |
不限 |
不限 |
助产 |
普教本科 |
1、省内生源学历可放宽至普教大专;2、不含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检验 |
3 |
35 |
不限 |
不限 |
医学检验 |
普教本科 |
1、厦门生源学历可放宽至普教大专;2、不含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急诊医学 |
4 |
35 |
不限 |
不限 |
临床医学或急诊医学 |
普教本科 |
1、应届毕业生;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儿科1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临床医学 |
普教本科 |
1、应届毕业生;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妇产科1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临床医学 |
普教本科 |
1、应届毕业生;2、不含中医学院校及独立院校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儿科2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儿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妇产科2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妇产科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呼吸内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呼吸内科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消化内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消化内科 |
硕士研究生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厦门生源毕业生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肿瘤内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肿瘤学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骨科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中医骨伤、手足外科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神经外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神经外科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皮肤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内分泌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内分泌科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普通外科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普通外科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神经内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神经内科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口腔外科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口腔正畸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烧伤整形外科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整形外科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附件二:厦门市第三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请填写后打印)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相片 |
|||||
政治面貌 |
|
户口所在地 |
|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
是否为本地生源或其参照对象 |
|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
学位 |
|
||||||
现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
||||||||||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
|
执业资格 |
|
||||||||
其他资格条件 |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件 |
|
||||||||
移动电话 |
|
身份证号 |
|
||||||||
联系地址(邮编) |
|
||||||||||
个
人
简
历
(从高中起) |
|
||||||||||
报考岗位 |
|
||||||||||
应聘人员签 名 |
本人确认已读透招聘简章,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承诺在招聘程序的任一环节被审查出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格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 应聘者须准备报名表一份,并准备2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
3.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市,下同)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3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见《招聘简章》。
5.报名表请填好再打印,所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