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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南

欢迎您入住我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希望您早日恢复健康。为使您更快地适应环境、了解相关事项,特作如下介绍:

1 、您可以从病床床头卡上了解您的主管医师和责任护士是谁,同时,床头设有传呼系统开关,供随时联系。

2 、为保证正常医疗秩序和病人休息,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生、护士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医院。上午为查房、治疗、护理时间。下午2:30-9:30 为探视时间。

3 、住院期间,您对医院工作有意见,请随时向该科主任、护士长反映。也可向医院医务部或党办投诉;如因抢救无效病故又想探明死因的,必须在24-48 小时内填写并递交《尸体检验申请表》。

4 、若因病情需要家属陪伴,须经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同意,出具陪客单,并到门卫办理手续,方可留院。

5 、为共同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防止交叉感染。请自觉保持病房安静整洁,不聚集打牌、不吸烟、不喧哗、不带入椅子、棉被等影响病区整洁和管理的物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污水、污物放置指定地点,防止下水道堵塞。病房内电源作为治疗抢救设施,不得他用。

6 、医院提供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如有疑问,可向病区、住院处查询。出院时,请带齐预交金收据,到住院处办理结算。

7 、设有病人住院小卖部,服务项目有:出售一次性草席、面盆、碗等日常用品。

8 .医院营养食堂提供普通饮食和治疗饮食,需要者请到“医院营养食堂”办理定餐,食堂将提供送饭服务。

9 、请您保管好自已东西、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防遗失和被盗。院内报警电话7197990 。

10、根据厦门气候特点,医院配有空调,开放时间为每年6 月-9 月,费用自理,由医院住院处统一结算。

11 、医院禁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请您配合和监督。投诉电话7310072(日间)、7022320( 夜间或休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