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三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77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医疗岗位:临床医学专业15名
2、护理岗位:护理专业40名、助产专业10名
3、导诊岗位: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应聘医疗岗位的要求:
①福建省籍生源。②我院指定的39所医学高校(具体见附表)及国家重点大学医学院2009年全日制应届二本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③中医院校、成人高校、自考、专升本、独立学院及三本学历毕业生均不在招聘范围。
2、应聘护理岗位的要求:
①综合性大学或医学院校2009年度全日制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其中,福建省籍生源必须是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本科必须具备学士学位,否则按专科学历招聘);专升本、三本学历的毕业生按大专学历招聘)。外省籍生源必须是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三本学历、专升本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②中医院校、成人高校、自考、独立学院及中医护理、中西医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均不在招聘范围。③同安籍生源毕业于福建中医学院护理专业的应届本科生(具备学士学位)可参加应聘。
3、应聘助产岗位的要求:
①综合性大学或医学院校2009年度全日制应届助产专业毕业生。其中,福建省籍生源必须是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本科必须具备学士学位,否则按专科学历招聘);专升本、三本学历的毕业生按大专学历招聘。外省籍生源必须是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三本学历、专升本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②中医院校、成人高校、自考、独立学院及中医护理、中西医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均不在招聘范围。
4、应聘导诊岗位要求:
①年龄 18—25岁之间,身高1.60m左右,女性、未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②口齿流利,普通话口音标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会讲闽南话者优先。③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高度的敬业精神。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采用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作为入选面试资格的依据。
1、应聘医疗、护理、助产岗位的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导诊岗位的人员免于笔试,只需参加面试。
2、笔试:
(1)考试范围: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实践技能等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临床医学:2009年3月14日上午 9:00—11:00
                  护理专业:
(3)笔试地点:厦门市第三医院门诊四楼大会议室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设定岗位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医疗岗位取60分以上的前23名进入面试;护理岗位取60分以上的前60名进入面试;助产岗位取60分以上的前15名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不足1: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厦门生源笔试成绩加10分(厦门生源毕业生系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人员)。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笔试前或当天提供有效证明:①居民身<